【轉知】新北市115年度見賢思琪服務學習楷模王評選活動實施計畫
- 依據本市115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總體計畫辦理。
- 本案重點說明如下:
-
- 評選方式:
-
- 評選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
- 評選類別:社團楷模王、指導教師楷模王、特色服務學習方案及高中學生楷模王。
- 評選標準、各獎項獲獎名額及獎勵:請參閱實施計畫。
- 參加對象:本市各級學校班級數6班以上者。
- 表揚及獎勵:
-
- 社團楷模王:由基金會頒贈獎狀1幀(參與學生每人頒發獎狀1幀)及獎補助金5,000元。
- 指導教師楷模王:由基金會頒贈獎狀1幀及獎補助金3,000元。
- 特色服務學習方案:由基金會頒贈學校獎狀1幀及獎補助金6,000元。
- 高中學生楷模王:由基金會頒贈獎狀 1 幀。
- 另依據「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辦理敘獎。
請有意推薦(或參加評選)者,於4/30前繳交資料至訓育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