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區公所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個人報名登記資料卡及團體報名表
一、依據新北市選舉委員會115年3月2日新北選一字第1150000211號函辦理(附件1)。
二、旨揭選舉訂定於115年11月28日(週六)舉行,板橋區公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報名方式詳述如下:
(一)個人報名:請填寫「個人報名登記資料卡」(附件2),身分證字號、戶籍資料里鄰及本職機關全銜等需填寫完整,請確認資料正確無誤,並送機關人事單位及首長簽核後再電郵至本校人事室承辦人電子信箱,以利公所辦理選務相關事宜。
(二)團體報名:本所誠邀有意願擔任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之公教人員組隊報名擔任工作人員,請貴機關協助轉知所屬並招募下述選務工作人員,於填寫「團體報名表」(詳如附件3)後電郵至本所彙辦:
主任管理員1名(限現任公教人員,含臨時人員、約聘僱人員、代理教師、技工及工友等)。
主任監察員1名(限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惟年滿72歲以上不得擔任)。
管理員8名,其中3名須為現任公教人員(含臨時人員、約聘僱人員、代理教師、技工及工友等)。
機關單位代賑工、派遣人力非廣義公務員請計入「社會人士」報名。
本案選舉辦理完成後,本所將依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及推薦機關學校負責人獎懲標準表(附件4)規定,依各機關及本區學校人事單位推薦人數辦理敘獎,前開推薦人數計算方式,以人事單位彙轉本所之報名人數為準。
三、為培養青年、原住民、新住民公民對於公共事務的認知與熱忱,並增進公民政治參與,板橋區公所鼓勵滿18歲之大專院校在學生、原住民及新住民報名參與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四、為配合選務期程,報名本校(板橋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請於115年6月1日(週一)前填妥相關報名資料,並以電子郵件送達本校人事室彙辦(電子郵件信箱:aa3331@apps.ntpc.edu.tw;聯絡電話:分機215、216)。
五、檢附選舉工作費支給數額基準表(附件5)
二、旨揭選舉訂定於115年11月28日(週六)舉行,板橋區公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報名方式詳述如下:
(一)個人報名:請填寫「個人報名登記資料卡」(附件2),身分證字號、戶籍資料里鄰及本職機關全銜等需填寫完整,請確認資料正確無誤,並送機關人事單位及首長簽核後再電郵至本校人事室承辦人電子信箱,以利公所辦理選務相關事宜。
(二)團體報名:本所誠邀有意願擔任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之公教人員組隊報名擔任工作人員,請貴機關協助轉知所屬並招募下述選務工作人員,於填寫「團體報名表」(詳如附件3)後電郵至本所彙辦:
主任管理員1名(限現任公教人員,含臨時人員、約聘僱人員、代理教師、技工及工友等)。
主任監察員1名(限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惟年滿72歲以上不得擔任)。
管理員8名,其中3名須為現任公教人員(含臨時人員、約聘僱人員、代理教師、技工及工友等)。
機關單位代賑工、派遣人力非廣義公務員請計入「社會人士」報名。
本案選舉辦理完成後,本所將依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及推薦機關學校負責人獎懲標準表(附件4)規定,依各機關及本區學校人事單位推薦人數辦理敘獎,前開推薦人數計算方式,以人事單位彙轉本所之報名人數為準。
三、為培養青年、原住民、新住民公民對於公共事務的認知與熱忱,並增進公民政治參與,板橋區公所鼓勵滿18歲之大專院校在學生、原住民及新住民報名參與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四、為配合選務期程,報名本校(板橋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請於115年6月1日(週一)前填妥相關報名資料,並以電子郵件送達本校人事室彙辦(電子郵件信箱:aa3331@apps.ntpc.edu.tw;聯絡電話:分機215、216)。
五、檢附選舉工作費支給數額基準表(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