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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益信託基金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助學金申請(校內收件至114年9月26日止)

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流程

yes有意申請者請填妥申請表(附件)並檢附相關文件,於9月26日(五)16:00前繳至註冊組辦理。

 

說                 明

對    象

國中生:新台幣 $ 8,000元/位      (每校補助以2~7人為限)

申請條件

一、隔代教養之學生

隔代教養家庭學生須設籍於新北市,並領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設籍所在地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書

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資格

  1. 年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至少其中一位須符合設籍於新北市,且年齡滿65歲(原住民年滿55歲)。
  2. 殘障/重大傷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中一位須設籍於新北市,且領有殘障手冊/重大疾病手冊者則不受年齡限制,將統一以「急難救助金」提供補助。

資料檢附

一、申請表格(附件一)

請學生家屬詳填「申請表格」,若申請學生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無銀行帳戶或郵局帳戶者,請另行於空白處註明告知,否則補助金將無法發放。

二、社福/清寒、傷殘證明

  1. 檢附申請人涉及新北市之所屬「戶籍謄本」(一份)
  2. 至所屬新北市戶籍地區公所申請「社會福利資格證明」(一份)
     或至里民辦公處申請「清寒證明」(一份)
  3. 領有殘障手冊/重大疾病患者,請提供「殘障手冊影本」(一份)
     或醫院開立「重大傷殘或疾病診斷書影本」(一份)

三、身分證影本及存摺影本

  1. 申請人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及
  2. 申請人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銀行或郵局帳戶存摺影本(一份)
    ※請提供符合年滿65歲(原住民年滿55歲)之祖父母身分證影本及存摺影本,獎助金採現金匯款方式發放。

四、新北市戶籍謄本影本

提供申請人及祖父母戶籍謄本影本(各一份),祖孫同住提供一份即可。

※上述其中至少一位戶籍地須設籍至新北市,方可符合資格條件。

五、學業成績單

申請人在學期間歷年學業成績及操行評量表(一份)

凡檢附資料送交不齊,視同不符合報名資格,將不予採納審核。

林蘇珊珊獎學金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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