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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3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經費申請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2年10月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136226號函辦理。
二、本案申請請明確規劃「日期與時間」及「主題內容」,部分補助項目本局訂有相關規範及條件,說明如下:
(一)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年度案):僅提供跨國銜轉之東南亞七國(越、印、泰、柬、緬、馬、菲)新住民子女申請,1校1班。
(二)辦理教師新住民多元文化研習:本局將另統一辦理分區研習,屆時再另函請各校薦派人員參與。
(三)「辦理新住民多元文化或國際日活動」及「編印、購置、研發多元文化教材或其他教學材料」:
1、辦理期程及內容請配合113年度多元文化節進行辦理。
2、請配合本市規劃之多元文化主題撰寫計畫,如美食、服裝、節慶、禮儀、工藝品、戲劇、童玩、東南亞植物等。

(四)實施諮詢輔導方案(諮詢、小團體):
1、申請對象僅限新住民子女(家庭),本案不含一般生,高關懷新住民子女優先補助,請規劃相對應的輔導內容。
2、請於填報網站「授課內容」欄位填寫輔導課程教學計畫之具體內容及高關懷新住民子女數。

(五)辦理多元文化親職教育研習:
1、請配合本市規劃,113年度主題為「新住民多元文化」的親職教育,一般之親職教育研習內容將不予補助。
2、另本項需提供部分名額對外開放給有意願參加之家長或主要照顧者報名,本局將另行補助學校製作DM進行宣傳。
3、辦理期程需規劃於3至6月或9至12月,以擴大計畫辦理效益。


三、本案執行期程及補助項目說明如下:
(一)執行期程:自113年2月1日起至114年1月31日止。
(二)補助項目:
1、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年度案)。
2、辦理教師新住民多元文化研習(本局將統一舉辦分區研習)。
3、辦理新住民多元文化或國際日活動。(結合4月多元文化節且內容符合者優先入選補助)
4、編印、購置或研發多元文化教材或其他教學材料(結合4月多元文化節且內容符合者優先入選補助)。
5、實施諮詢輔導方案(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子女優先入選):
(1)諮詢服務
(2)小團體活動
(3)辦理多元文化親職教育研習。



四、申請作業注意事項:
(一)申請對象:
1、本市各公立國中小:補助項目第1項及第3至6項皆可。
2、本市各公立高中職:僅補助項目第1項。

(二)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2年11月6日(星期一)。
(三)申請及審查網站:
1、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跨國銜轉學生教育網(https://tkids.nknu.edu.tw/),請至前述網站「跨國銜轉學生教育支持與服務系統」申請。
2、其他項目: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https://mkm.k12ea.gov.tw/projects/31)請至前述網站填報,若無法登入,請各校承辦人重新註冊帳密。
3、請於上述網站填報完成後匯出計畫書及基本資料(由系統自動生成),印出並逐級核章,再掃描上傳且上傳檔需同時印出,依限郵寄至本局以利初審。


五、概算表注意事項:
(一)概算表編列項目請與計畫內容一致,並請詳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要點」相關經費項目之規定。
(二)鐘點費:時間點(課間、課後)、節數、人數、內聘、外聘皆請標示清楚。
(三)雜支:不逾總經費5%。
(四)講座助理費:請敘明必要性。
(五)膳費:請詳列支應對象、數量及課程活動時間,超過12時30分或18時30分才得編列。
(六)教材(材料)費:單位可以1式或份數表示,請詳列內容物、單價及數量。
(七)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補救課程:每班寒假至多20節、暑假至多80節、第1學期及第2學期至多各72節,總計最高得申請244節課;通譯人員請配合本市規劃,最高得申請40節。
(八)編印、購置或研發多元文化教材或其他教學材料:購置書籍請填寫清單;概算表呈現方式為教材費1式總額。
(九)實施諮詢輔導方案(諮詢、小團體):未具備專業執照者每小時新臺幣600元;具備專業執照者每小時新臺幣1,000/1,100元。

六、檢附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申請操作手冊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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