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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重要公告】新北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舞蹈類)招生鑑定簡章」,歡迎有興趣的學生、家長參閱。

一、依據藝術教育法、藝術教育法施行細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旨揭簡章(含可編輯之報名表件)亦同步公告於本局教育公告處

(網址:https://www.ntpc.edu.tw/content/?parent_id=10174&type_id=10174),請逕行下載使用。

三、附件為新北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舞蹈類)招生鑑定簡章」。

四、有任何疑問,請洽特教組。(02)22518007分機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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