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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江翠國民中學113學年度 好『攝』翠園 攝影比賽實施辦法★★即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星期三>放學前截止收件(逾期不受理)。

★詳細實施辦法請開啟附件,紙本資料也已同步發至各班。

★★特別留意→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星期三>放學前截止收件(逾期不受理)。
請親自將作品電子檔及報名表電子檔送至學務處訓育組。(報名表如檔案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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