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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申請

一、依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及服務實施計畫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 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 鑑輔會) 確認之資優生 。
(二) 資優生前一學期或學年(含前一教育階段)欲申請縮短修業年限之學習領域(科目) 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 85以上 。
(三)若欲申請之學習領域(科目) 於前一教育階段無可對應之 學習領域(科目) 成績,則以該學期期中測驗之成績為申請依據。

三、適用學科(學習領域):
語文、數學、社會及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

四、申請時程
即日起至輔導處特教組拿取申請表件,並在113.5.10(五)放學前繳回輔導處特教組。

★其他內容請詳閱新北市立江翠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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