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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學年度江翠國中技藝班報名表與報名須知,4/26線上說明會,4/30報名截止。

新北市立江翠國民中學113學年度抽離式技藝教育實施計劃
一、依據
(一)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
(二)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生涯發展教育及國中技藝教育相關經費作業原則。
(三)本校生涯發展教育年度實施計畫。
二、目的
(一)培養學生生涯發展之基本能力。
(二)透過職群實作,加深對未來生涯之試探。
(三)培養自我發展、創造思考及適應變遷的能力。
(四) 建立正確的生涯價值觀,奠定生涯準備的基礎。
三、實施內容
(一) 實施對象:本校升讀九年級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經家長、導師同意者。
1. 具有技藝教育發展傾向之學生。
2. 不具有學術傾向之學生。
3. 不想繼續升讀普通高中之學生。
4. 升學意願不高之學生。
5. 適合與一般學生學習技藝教育課程之學障及輕度智能障礙之學生。
(二) 開設職群及主題:共7個職群,依學生興趣及開設學校編排,預計與兩所高職合作辦理。
(三) 課程設計
1.上課時間及時數:依合作高職開課星期一或星期四,每週上課6時(全天,第一、七節為車程時間),一學年以34週為原則,報名參加者除特殊原因皆需完成 一學年課程 。
2.課程內容:每學期每班分別授與2-3種以上基礎職業技能,課程由合作學校安排。
3.學期評量:
(1) 在校上課之科目依「國民中學成績考查辦法」照常評量。
(2) 因技藝課程所遺漏之科目成績,以技藝課程評量成績為依據。
(四) 帶隊老師權責
1. 聘請帶隊教師,每班乙位。
2. 帶隊教師擔負技藝班導師之職責,負責帶領學生至合作學校接受技藝課程,並協助合作學校老師教學、照顧管束學生行為、處理偶發事件、輔導學生生涯發展等事項。
3. 帶隊教師依規定減少授課時數。
(五) 學生進路
1. 與一般學生相同,報考各類型之學校。
2. 可優先以第一階段登記分發公私立高職實用技能班。
3. 於各職群表現優異者可代表學校參加新北市國中技藝競賽,技藝競賽獲獎者可參加基北區國中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
4. 自由就業。
(六) 學生遴選機制
1. 有意願參加技藝教育之學生,經家長同意及導師同意推薦,自由報名。
2. 遴輔會;召開會議,依報名情形召開遴輔會,遴選適合之學生入班。(除遴輔委員外,請報名學生導師列席)。
3. 【報名的學生必須全程參加】 技藝班線上說明會google meet會議(會議連結資訊將於會議前3日發送),學生家長可以自由參加。(4/26晚上7:00)。
四、經費來源及概算
(一)經費來源:教育部補助款、教育局補助款、學校預算經費及自籌經費、家長會補助等。
(二)經費概算:依「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生涯發展教育及國中技藝教育相關經費作業原則」編列。
五、本計畫經遴輔會、行政會報討論,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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