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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校園「愛護動物生命教育」巡迴課程相關資訊,提供教師排入學生課程內,藉以讓學生從小培養「愛護動物,尊重生命」觀念。

一、按動物保護法4-1條規定,各級政府應普及動物倫理與動物保護法規相關之教育及學習,以提升國民動物保護知識,並落實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中。
二、為推動「愛護動物生命教育」課程,請教師們可依課程屬性安排適當時間,並於113年1月19日(星期五)前選擇所屬課程形式(如附件一),以掃QR code線上方式向本處預約報名(如附件二),本處後續以e-amil方式回覆。
三、將派公務獸醫師或志工講師為學校師生講解課程,讓學生從小灌輸「愛護動物,尊重生命」觀念,並教導學生友善對待動物的正確觀念。名額限額65場次,請於期限內報名,額滿為止。
四、提供學生看愛護動物生命教育課程DVD形式辦理生命教育課程課程:
若有實施此課程,請教師回報給輔導組,以協助統計「愛護動物生命教育課程DVD觀看情形回覆表」(如附件三)。
https://www.ahiqo.ntpc.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25&pag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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