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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後「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教師假別及課務建議處理方式說明表」(111/5/31發文)

主旨:檢送本局修正後「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教師假別及課務建議處理方式說明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64961號函及「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調整防疫措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QA」辦理。
二、各校因應疫情發展,經防疫專責小組決議實施預防性暫停實體課程期間,教師應「到校授課」;倘經學校「風險評估」後,得同意個別教師採居家線上教學,視同正式上班,惟所餘需實體到校授課之課程應以自行調補課方式處理。
三、教師個人居家隔離、自主防疫,或教師因班級學生確診實施暫停實體課程、防疫假等,停止到校期間以「居家線上授課」為原則,視同正式上班,可採取同步、非同步或調(補)課等彈性多元授課模式。若有授課班級學生到校,得另安排教師協助班級經營,核支代課鐘點費。
四、本表將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發展情形適時彈性調整,以符合教學現場需求。
五、如有相關疑問請洽:
教職員假別:江佩樺科員,分機2714。
國小:黃珮琇輔導員,分機2748。
國中:楊舜涵科員,分機2671。
高中:吳珮青科員,分機2653。
高職及外僑學校:陳家萱辦事員,分機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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