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派免令電子化措施自113年10月17日(四)起實施如下:
(一) 當事人正本:當事人收到MyData發送之電子郵件後逕自MyData簽收。
(二) 各校及原單位副本:電子交換方式送達,不再另行提供紙本。
二、前開措施實施後,派免令以電子方式送達為原則,不再另發給紙本,請鼓勵校內人員於系統點選同意派免令以電子方式傳送(附件1),人事人員亦可至MyData確認校內人員是否已同意),並於收到派令副本後通知當事人至MyData簽收,如有不同意,當事人正本仍發給紙本。
三、請各校自實施日起發布派免建議函應敘明當事人是否同意派令MyData簽收(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