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北教特字第1080425014號函辦理。
二、校內相關時程請見107學年度新北市立江翠國民中學資賦優異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
三、重點說明如下:(詳見校內實施計劃)
(一)申請資格
1.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確認之資優生。
2.資優生前一學期或學年(含前一教育階段)欲申請縮短修業年限之學科(學習領域)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93以上。
3.若欲申請之學科(學習領域)於前一教育階段無可對應之學科(學習領域)成績,則以該學期期中測驗之成績為申請依據。
(二)申請流程
請於108年3月21日(四)~108年4月3日(三)9:00~16:00備妥相關資料至輔導處特教組申請。
(三) 相關資料
1.縮短修業年限及服務申請表(相關資料亦請備齊)
2.新北市申請縮短修業年限資賦優異學生學習表現紀錄表(教師填寫)
3.新北市申請縮短修業年限資賦優異學生學習及日常表現紀錄表(家長填寫)
四、附件
1.107學年度新北市立江翠國民中學資賦優異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
2.新北市縮修工作日程表
3.新北市縮修作業流程
4.縮短修業年限及服務申請表
5.新北市申請縮短修業年限資賦優異學生學習表現紀錄表(教師填寫)
6.新北市申請縮短修業年限資賦優異學生學習及日常表現紀錄表(家長填寫)
7.縮修輔導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