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第2學期新北市立江翠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劃暨相關日程

一、依據新北教特字第1080425014號函辦理。

二、校內相關時程請見107學年度新北市立江翠國民中學資賦優異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

三、重點說明如下:(詳見校內實施計劃)

(一)申請資格

1.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確認之資優生。

2.資優生前一學期或學年(含前一教育階段)欲申請縮短修業年限之學科(學習領域)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93以上。

3.若欲申請之學科(學習領域)於前一教育階段無可對應之學科(學習領域)成績,則以該學期期中測驗之成績為申請依據。

(二)申請流程

請於108年3月21日(四)~108年4月3日(三)9:00~16:00備妥相關資料至輔導處特教組申請。

(三) 相關資料

1.縮短修業年限及服務申請表(相關資料亦請備齊)

2.新北市申請縮短修業年限資賦優異學生學習表現紀錄表(教師填寫)

3.新北市申請縮短修業年限資賦優異學生學習及日常表現紀錄表(家長填寫)

四、附件

1.107學年度新北市立江翠國民中學資賦優異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

2.新北市縮修工作日程表

3.新北市縮修作業流程

4.縮短修業年限及服務申請表

5.新北市申請縮短修業年限資賦優異學生學習表現紀錄表(教師填寫)

6.新北市申請縮短修業年限資賦優異學生學習及日常表現紀錄表(家長填寫)

7.縮修輔導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