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轉我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三次國家報告條約專要文件及附件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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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CRPD第36條第4項規定:「締約國應對國內公眾廣泛提供本國報告,並便利獲得有關該等報告之意見與一般性建議」,爰請廣為周知,以利公眾透過多元管道共同閱讀報告成果。
旨揭CRPD資訊網網址為:
https://gov.tw/KB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