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好:
1.依據新北市立江翠國民中學導師聘任制度實施辦法第十一版(附件),公告「新北市立江翠國民中學115學年度導師免任積分表」
請各位老師若積分有問題者,務必於115.5.28(四)下班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學務處訓育組進行修改。
2.另有關「導師免任順位申請表」只要符合條件之一者請務必主動提出申請,欲申請者同樣於115.5.28(四)下班前將申請表交至學務處訓育組,
相關辦法已公告至各辦公室布告欄、翠訊及校網首頁最新消息及學務處專區。
註:新北市立江翠國民中學115學年度導師免任積分表公告於校網→教師專區→學務處,請老師務必留意自身的權益。謝謝您的協助~
學務處 115.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