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辦理本校115學年度第1學期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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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申請期程如下:
一、申請時間:115.03.06(五)至115.3.20(五)
二、校內審查作業:115.05.08(五)前
三、送件教育局日期:115.05.15(五)前
四、鑑輔會縮修審查會議:115.05.25(一)至115.06.12(五)
五、公告通過縮修名單:115.06.22(一)前
※請欲申請者填妥附件四至附件七,於申請期間繳交至輔導處特教組
新北市立江翠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