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局「新北市校園情緒行為事件處理指引」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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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學生輔導法辦理。
二、旨揭指引係為提供學校面對情緒行為事件之處置參考,藉由連結校內外專業團隊與行政資源,協助學校建立系統化之預防、應變與輔導機制,以創造安心的學習環境。
三、學校可運用多樣化管道及方式提升全體教職員工之辨識與應變能力,針對高風險學生擬定個別化危機處遇計畫,以健全校園三級輔導網絡與跨系統合作。
新北市校園情緒行為事件處理指引(121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