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北市114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晉級決賽資格名單

一、如有分區各類組從缺,他區未獲代表權欲遞補晉級全國決賽者,請填寫實施計畫附件1【遞補申請表】

(一)本表請以各項分別填寫,同一學校有二項以上(含團體組及個人組)具有遞補資格者,請自行列印分開填寫例如:○○ 國中/小團體乙組民俗舞及古典舞皆為優等 ,請分開填寫二張申請表,依此類推。

(二)請各校承辦人員務必轉達,具有遞補資格之團體及個人。

(三)取得本市代表權資格者棄權時,遞補原則依序如下:

  1. 遞補者成績均須達 80分(含)以上。
  2. 取得本市代表權資格者棄權時,由同區/同類別/同組依分數最高者依序遞補。
  3. 同區無遞補者,由其他分區/同類別/同組依分數最高者依序遞補之。
  4. 倘遞補資格及分數皆相同,以公開抽籤方式遞補。
  5. 「遞補申請表」與「放棄晉級參加全國決賽資格聲明書(分團體組、個人組)」詳如本市實施計畫附件1,無論欲申請遞補資格或取得本市代表權欲放棄者,皆須以書面方式分別依需求填寫上述表格,於114年11月21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送達為憑)主動將申請資料繳交至江翠國中,逾時不受理。114年11月25日(星期二)中午12時於江翠國中網站公告遞補結果。
  6.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江翠國中輔導處特教組曾組長(02)8979-0504分機253。